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三佑电子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地址 |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世纪大道17号 | ||||||
项目名称 | 天津三佑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本公司主要为三星电子(天津)有限公司配套生产手机外壳,涉及注塑、喷涂(外包)及组装等生产工艺。 | ||||||
项目组长 | 陈秀娟 | 技术专家 | 王玉叔 | ||||
报告编制人 | 陈秀娟 谢翠雪 于洋 齐福敏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弢 | ||||||
现场检查时间 | 2018.11.19 | ||||||
现场检查人员 | 张弢 陈秀娟 谢翠雪 于洋 齐福敏 | ||||||
检查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技术负责人 | 窦洪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周辉 | ||||
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天然气主要组分为甲烷,属于易燃气体,若管道、阀门等发生泄漏,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抢修措施,其可以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范围较大,遇有效点火源可引起爆炸事故。 使用乙醇擦拭,在EMS和组装工序分别存放瓶装乙醇,乙醇为易燃液体,乙醇易挥发,若库内排风装置失效、排风效果不佳的情况下,由于乙醇会挥发出大量可燃蒸气,若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此时遇明火、静电火花、电气火花,则会引发爆炸。 天然气为烃类混合物,属于低毒性物质,但长期接触可导致神经衰弱综合症。甲烷属“单纯窒息性”气体,高浓度时因缺氧窒息而引起中毒,空气中甲烷浓度达到25%~30%时出现头昏、呼吸加速、运动失调。如果在空气中的浓度过高,导致氧气浓度过低,可引发人员窒息。 乙醇挥发物质有一定的毒性,如车间内通风效果不好,人员缺乏个体安全防护措施,有毒物质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侵入人体,可引发急慢性中毒。 生产车间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物纸箱等为可燃固体遇违章动火、明火等可被引燃,扑救不及时,会引发火灾 危废仓库内存放涂料等空桶;因涂料空桶中存在残留的废液,会因外界气温升高形成的部分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当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以内且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高温时,将产生后果严重的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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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9.1.30 | |||||||
其他信息: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