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C区4-2 | ||||||
项目名称 |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报告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C区4-2 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印制电路板及相关原材料的科研开发、设计、委托加工、生产制造、技术咨询、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 |
||||||
项目组长 | 马静 | 技术专家 | 无 | ||||
报告编制人 | 马静、刘琴、王恒斌、许璐璐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舰 | ||||||
现场检查时间 | 2019.3.7 | ||||||
现场检查人员 | 许璐璐、周辉 | ||||||
检查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技术负责人 | 窦洪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周辉 | ||||
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该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化学灼伤、噪声、雷击伤害。 经辨识,生产工艺过程未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生产过程中及质量实验室使用的乙醇胺、氨溶液、氢氧化钠、盐酸、硝酸、硫酸、高锰酸钾、过氧化氢、过硫酸钠、硫酸氢钠、氯化铜、甲醛、氟氢化铵、松香、铬酸钠、乙酸、硝酸银、二氯甲烷、2-丙醇、乙醇、重铬酸钾、磷酸、氢氧化钾、氯化钡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使用的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处理车间使用的硝酸、过氧化氢、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化学品;质量实验室使用的硝酸银、重铬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化学品中甲醛为高毒化学品。该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9.5.16 | |||||||
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