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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4 19:43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编号:DR20211202-24579



    项目名称 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疆路3080号
    项目所属行业 石油及制品批发 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
    项目简介 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港南疆港区石化小区内,是由中国航油集团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港石油化工码头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一家合资企业,中国航油集团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2%,天津港石油化工码头公司占股18%。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7日,1997年3月正式投产。
    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疆路3080号,法定代表人王建龙,注册资金为壹亿壹仟贰佰柒拾伍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占地64041.86m2,库内共设有3个罐组,共18座储罐,其中16个储罐正常在用,2个储罐(T19和T21)作为事故应急污水收集罐使用,储罐的总储量为200800m3,为一级油库。
    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55号(总局令79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资质证书号 APJ-(津)-007 资质有效期至 20241215
    项目组组长 葛爱丽 S011011000110201000048 化工工艺
    项目组成员 仲吉明 S011041000110193001718 化工机械
    庄乾徽 S011011000110192000166 电气
    王钺 1500000000300161 自动化
    侯成凯 1800000000300092 安全
    技术负责人 张巍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艳艳
    报告编制人 葛爱丽、侯成凯 报告审核人 张巍
    价现 现场勘验人员 葛爱丽、侯成凯
    现场勘验时间 2022年1月27日 现场勘验图像
    价结 1.总平面和间距检查结果
    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疆路3080号,石化园区内。企业东侧为天津石化油品分配站,油品分配站东侧为中石化南疆燃料油库,中石化南疆燃料油库东侧为天津港焦炭码头公司。厂区南侧由西至东企业分别为美孚石油、东方石油(已闲置)、中石化天津储备一号库、中煤华能煤码头公司、南疆供热(已废弃)、自来水厂等企业。厂区西侧为东方石油(已闲置)、孚宝南疆(已闲置)、莱安石化。厂区北侧为天津港石化码头南泊位。
    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分为生活区、辅助区和生产区。生活区和辅助区位于厂区西侧,由南至北依次布置传达室B、综合楼、传达室A、辅助用房、变配电站、公用厂房。公用厂房西侧布置2座消防水罐(T15和T16)。综合楼东侧为汽车栈台,采用非实体围墙与综合楼分隔。汽车栈台东南侧为发油室,发油室东侧由南至北依次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的工具间、高压泵站、辅助用房(已停用)。汽车栈台北侧为3#储罐组。3#储罐组贴临东侧防火堤设有工艺泵区,泵区内布置1台油气回收装置。工艺泵区北侧贴邻3#罐组防火堤设置一座油水分离罐(T17)及配套工艺泵,用于收集航空煤油中的水。工艺泵区的东侧依次为1#罐组和2#罐组。1#罐组T4储罐的南侧设置1座防爆危废柜,储存废油桶、污水桶等危险固废。2#罐组T10储罐西北侧设有1座地下式事故池,地下式事故池的容积为400m3
    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与站外建构筑物、内部建构筑物防火间距符合GB 50074、GB 50016、JTS 165-2013安全间距要求。
    2.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根据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现场储存油品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汽油和石脑油。未进行储存的原油也属于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储存油品不涉及易制爆、易制毒、剧毒、高毒、监控危险化学品,汽油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为汽油、航煤、石脑油、柴油,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含雷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发生事故的后果最为严重的是火灾、爆炸。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3.重大危险源分级结果
    根据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期间,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的1#储存单元、2#储存单元、3#储存单元均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
    4.安全管理
    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制订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试,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定期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定期组织人员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存有影像资料。
    5.重大隐患判定
    根据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因建库后外部环境改变导致外部间距不符合现行标准,企业已承诺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后期如进行库区规划改建,按照现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6.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符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55号(总局令79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条件。
    告签 报告签发人: 张志鹏 签发时间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