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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验收、应急预案不可不知的几项疑问
    发布时间:2019-06-11 15:52
    关于竣工环保验收及应急预案备案先后顺序很多相关负责人在工作当中经常存在如下疑问:
     
    (1)按《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中应急预案附件材料要求,需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竣工环保验收文件。这是否表明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是要在企业通过环评及验收后才开展的?
     
    (2)实际工作发现,有部分项目的环评批文要求企业需编制应急预案,这是否表明竣工环保验收要先通过应急预案备案后才可以开展?
     
    (3)实际工作期间存在这种情况:建设方完全按照环评批复做好了事故应急措施,比如事故应急池,并通过了环保验收。但是预案编制的时候,计算的应急池或者专家要求的应急池要大于已建的,那是不是就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整改?问题是环评是审批制,应急预案是备案制,审批制法律效应是不是更大点,企业认为已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是合法的了,而应急预案只是备案制,不一定要满足,关于这个矛盾是否有相关建议?
     
    关于以上各种疑问,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专家给与答复如下:
     
    1、2018年初生态环境部 发布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按照此文执行。
     
    2、 根据各地市具体规定执行,建议先备案再验收。
     
    3、 根据环评批复意见建设,如预案评审有专家提出建设更大些的,建议采纳专家意见,企业承担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

    企业环保竣工验收到底怎么做?
     
    目前,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仅剩下固体废物设施需要环保部门验收,固废法正式发布后,以后的验收都改为企业自行验收,全面落实企业环保治理主体责任!
     
    水、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水、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验收。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建设项 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 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启动修订程序,在法律修订完善前的过渡期内,应参照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 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开展自主验收的法律依据及要求





           为什么由行政许可调整为自主验收

           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
     
           落实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

           验收范围

           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建设项目。
     
           04
     
          验收期限

           验收对象
           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具体验收流程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注意事项

           1、验收时工况要求:
     
           取消了工况75%的要求。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
     
           2、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相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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